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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紫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 9日起报名

2013-08-06 16:08:04 字号: | | 【 打印 】

  陕西省紫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为本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岗位、名额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见附表)。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1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凡 符合招聘条件者,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2年8月9日至8月11日到紫阳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 (地址:紫府路县政府对面。联系电话:0915-4426470)。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分岗位录取。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 3:1。报考费200元。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


  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按报考岗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定于2012年8月20日9:00—11:00在紫阳中学进行。考生于考前2日内到县人社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合格者,需交一份由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的《政审表》。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补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五、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初录。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教体局具体负责考务工作。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紫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类别 招聘专业及名额 招聘范围 岗位条件 高中教育 (5人) 数学2人 面向本县 籍 毕 业 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本(含二本)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政治1人 地理1人 历史1人 义务教育 (6人) 数学1人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数学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生物2人 体育1人 物理1人 英语1人 学前教育(7人) 幼师7人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职业教育 (7人) 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1人 面向全省 毕 业 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含二本)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电子技术应用1人 计算机平面设计1人 语文2人 面向本县     籍 毕 业 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本(含二本)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物理1人 美术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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