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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8人公告

2013-07-26 08:00:1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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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8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教研人员在全区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中的引领、指导和服务作用,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区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8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陕西省内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拼搏奉献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行动,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对本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新课程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引领广大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熟练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

4、具有显著的教科研成绩。教学研究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能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近三年来,主持1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已结题),两篇及以上教学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CN或ISSN)上发表或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所报岗位学科与所教科目一致,取得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且在高中任教六年(含六年)以上,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女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在本区域本学科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西安市学科带头人、陕西省教学能手、陕西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方法步骤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3:1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碑林信息网(www.beili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3年6月19日—6月22日(截止6月22日中午12:00)。

2、地点:碑林区教育局(西安市卫华巷15号)三楼会议室。

3、所需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

(2)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发表的论著原件及论著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论文发表的刊物原件及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复印件。

(5)多媒体技术运用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个人近三年教学及研修工作总结一份。

以上证件复印件以及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纸分类装订并附目录。

报名者需携带以上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审,审核通过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

(三)业务考核

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面试采取撰写教学设计、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步骤为:

1、抽取顺序签:所有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6月29日上午7:30前到达考核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按照学科抽取顺序签。

2、教学设计:(满分100分)

8:00—8:45在指定教室根据规定内容撰写一篇教学设计。

3、说课答辩:9:00—结束(满分100分)

(1)准备: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应聘人员按照顺序号抽取说课课题,在各自备课室准备说课稿,时间为30分钟。

(2)说课:应聘人员在说课教室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内容包括说教材、说教法学法、说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

(3)答辩:应聘人员现场抽2道题,逐题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业务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撰写教学设计×20%+说课答辩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体验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作风纪律、工作态度、资格条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从同岗位参加业务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碑林信息网的相关公告。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9-87515454

附件:2013年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计划 

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

学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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