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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考录公务员部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2016-06-02 14:41:52 字号: | | 【 打印 】
  陕西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按照《陕西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设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在面试资格复审之后、面试之前须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目前,专业科目考试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已经完成,陕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就部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应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
  参加本次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为: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设置法律类专业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和地税、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设置财政类专业的职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6月19日下午14:00-16:00
  2.考试地点:考点在西安设置(具体考点及地址详见准考证上标注)
  三、打印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应在6月16日9时至6月19日1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考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有关要求
  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对于替考、抄袭、协助抄袭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作五年或终身禁考处理。
  附件:部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情况表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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