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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西临汾市水工程移民招聘7名简章 22日起报名

2013-08-20 00:07:14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实施的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12]47号)文件精神,将面向社会为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计划名额


  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公开招聘人员分类明细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身体健康,能适应艰苦的工作环境。


  三、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水利事业,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5年(不含2005年)以后毕业(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需要具备的其它资格。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2日—4月28日


  报名地点: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①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② 身份证;


  ③ 毕业证、报到证;


  ④ 户籍证明;


  ⑤ 已就业人员凭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报名;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


  2、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费10元,每门考试费用40元。


  3、报考者于5月10日至5月12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数如果达不到职位需求人数1:5比例的,报名人员可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须达到本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线(笔试总成绩除以参考总人数所得值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 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 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 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允许报考的。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用百分制,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岗位分别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专业组平均分数线(面试总成绩除以参加面试总人数所得值,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下个环节。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含档案中年龄涂改,无法确认的),取消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人时间为20分钟。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工作由市水利局制定方案,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名额,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六、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报临汾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受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0357—2014123


  举报电话: 0357—2091906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公开招聘人员分类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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