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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直事业单位招26人 1月24日报名

2013-07-23 08:28:27 字号: | | 【 打印 】

临汾市规划监察支队等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范围


  本次共招聘26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条件及实际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资历、年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4日9:00至2月3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临汾人事考试网(http://www.lfpta.com.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nfen.gov.cn/)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lf.hrss.gov.cn/)


  临汾人事考试网(http://www.lfpta.com.cn/)


  临汾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月24日9:00至2013年2月3日18:00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月24日至2月3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2月3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月3日18:00至2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18:00。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3年2月27日—3月2日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http://www.lf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具体咨询电话:0357—2010345.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3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可于3月中旬登录临汾人事考试网(http://www.lfpta.com.cn/)查询。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经人社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含档案中涂改年龄,无法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解答。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成绩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主动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或委托单位)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招聘办公室。


  电话:


  0357-2223083(市规划局),


  0357-2014123(市水利局)


  0357-3365203(市地震局),


  0357-8292231(市林业局)


  *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15340902082


  本公告由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2012年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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