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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事业单位招165人 4月20日报名

2013-07-12 16:41:49 字号: | | 【 打印 】

原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招聘计划、申请、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晋人字[2008]118号文件《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2]53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120名(其中:语文教师25名,数学教师25名,英语教师25名,理化生教师25名,政史地教师20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员5名;城市环卫队专业技术人员10名。退役士兵12名,转业士官18名;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3年4月20日报名之日前具有原平市户籍或原籍(系指原有原平户籍,现在因以下原因户籍不在原平的情形:因上学将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将户籍迁往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大中专学校毕业后迁往原平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但暂未落户的);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不受年龄限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报名和笔试费90元。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0日—2013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原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0-8224164。


  2、报名所需证件


  报名考生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和相关证件。


  3、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点填写《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近期同底1寸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在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考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的考生,领取准考证的当天,到民政局核对档案计分。


  四、考试


  1、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随即进行面试。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报名后到所报专业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者面试成绩为30分,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为0分。退役士兵不再进行面试,由民政部门组织档案考核计分,档案考核根据忻退安(2009)2号文件的规定进行。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70%;(报考退役士兵(士官)类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退役士兵(士官)类的笔试成绩占30%,档案考核成绩占70%。总成绩=笔试成绩×30%+档案考核成绩×70%)。如出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形,进行第二次或多次笔试,直至没有并列为止。


  2、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


  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名额,其中紧缺专业,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开考并公告。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岗位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服务基层四个项目加分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从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六、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两年期满(按报名结束时间计算)后3年内(含3年),在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                         享受享受过加分待遇已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七、体检和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列入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8222095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50-8223882原平市监察局


  附件:《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原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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