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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晋中和顺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公告

2019-08-09 09:13:21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山西晋中和顺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4人。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1日。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非医疗专技岗位的《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山西事业单位课程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山西晋中和顺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事业编制1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技术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等政策规定,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顺县将组织实施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已经通过考试但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可凭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考试组织部门证明报考;达到岗位学历要求,但毕业证专业与取得的从业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不一致的,以从业资格证书的职业范围为准报考);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信息表)。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和顺县乡镇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4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院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1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政府大楼329室,电话0354-8130534)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执业资格的范围一致,应聘无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附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岗位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打印《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服务地意见”一栏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并同时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注:《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的医疗专技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管理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则取消相应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果在报名期限内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该专门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名额将调剂到本单位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内容:医疗专技岗位的《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医疗卫生等知识;非医疗专技岗位的《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知识。
 
  笔试时限:120分钟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岗位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和顺县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和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5年服务期内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公开招聘期间所有公示公告均在和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shun.gov.cn)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和顺县人社部门、和顺县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咨询电话:和顺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4—8130534
 
  监督电话:和顺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4—8122682
 
  和顺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354-814270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和顺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点击下载:附件1-4
 
  附件1.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和顺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和顺县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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