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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2017-05-17 10:41:25 字号: | | 【 打印 】
  2017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已公布,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公布如下。
  2017山西职业技术学院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2016、2017 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岗位人数学历要求学科(专业)
  教师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机械工程(一级学科)
  教师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
  教师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赴北京、上海相关高校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山西职业
  技术学院 2017 年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所需证件: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
  协议书等。
  报名人员需提前将个人简历投寄邮箱:shanxizhiyuanrsc@163.com 。
  简历投寄截止时间 5 月 21 日。赴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赴高校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3.招聘测试
  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
  专业素养和基本素质等情况。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
  达 5:1 及以上的,初试形式改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笔
  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60 分。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
  位数不达 5:1 的,经初试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
  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根据招聘测试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
  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
  学院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
  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
  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
  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等情况,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于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
  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招聘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
  社厅审核并公示、批复。
  6.办理聘用手续
  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人事处按程序办
  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
  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
  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
  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
  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
  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
  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
  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351-7834621
  邮 箱:shanxizhiyuanrsc@163.com
  点击下载>>>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招聘人员登记表》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