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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聘公告

2015-07-22 17:33:07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聘专业人才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0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至2015年8月2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聘专业人才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员额内,面向社会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4名;
  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2名;
  晋城市城区钟家庄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1名;
  晋城市城区西上庄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2名;
  晋城市城区矿区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1名;
  三、报名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5、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9日以后出生),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5年7月29日为截止日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年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城区电视台、晋城城区网(www.jccq.cn)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5年7月29日9:00至2015年8月2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8月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8月2日17:00至8月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按所报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3、此次公开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为2015年8月 13日9:00至2015年8月14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公共基础知识》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专业知识》为食品药品监管相关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注意晋城城区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以及个人档案等证件材料。其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干部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局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关注晋城城区网,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异地聘请,现场全程录像。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体检与考核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2×60%+面试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面试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城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实行试用期一年(2015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城区网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股:0356-2039014
  区食药局办公室:0356-2299578
  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356-2051976
  区纪委驻区食药局纪检组:0356-2299580
  附:2015年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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