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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金融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3-12-11 12:29:01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金融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金融与经济管理人才为主的公办行业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银行学校。1987年升格为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学校由直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转为上海市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建,以上海市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9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上海金融学院。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所在地浦东,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有9大实验教学中心,馆藏图书近90万册,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应用覆盖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学校以金融学科专业为核心,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专业为重点,兼有法、文、理、工类学科专业,形成多学科专业交叉支撑、协调发展的格局,重点培养现代金融与经济管理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设有国际金融学院、保险学院、会计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政法学院等二级学院和外语系、应用数学系、人文艺术系、体育教学部等教学系(部),覆盖2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10多个金融特色与国际化的本科专业方向,以及中外合作和艺术设计等4个富有特色的专科专业。学校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与国际交流学院2个专门学院,重点拓展金融、会计等成人学历教育与金融理财规划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与留学生教育。学校还设有专职的金融研究基地国际金融研究院,以及金融服务、保险精算、区域经济、城市财政、金融会计、金融信息、金融伦理、金融法学等一批二级学院组织的研究所,着重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尤其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开展学术研究与决策咨询。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1、专任教师(含国际金融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公共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保险学院、政法学院、应用数学系、外语系)共25人;

2、教学辅助人员,5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本年度招聘面向全社会公开;专任教师的招聘原则上须为博士研究生(主要为应届,往届生不超过40周岁),特殊优秀的应用型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到硕士。教学辅助人员原则上须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岗位需求一览表

 

序号 部门 岗位类别 数量 具体要求 备注 1 国际金融学院 教师 4 金融学相关专业(金融理财、信用管理、房地产金融方向)博士研究生; 具备行业背景优先考虑 2 国际经贸学院 教师 2 国际贸易专业博士研究生,要求有海外进修经历。   3 公共经济管理学院 教师 2 1、财政学(税收或国有资产管理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2、统计学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海外进修经历优先 4 会计学院 教师 2 会计学(审计学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   5 工商管理学院 教师 4 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副教授优先考虑.     政法学院 教师 3 1、金融法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海外优秀大学(教育部承认)优先考虑; 2、思政类专业博士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 法学1人 6 应用数学系 教师 3 计算数学及其相关专业或方向博士研究生。 男性优先考虑 7 保险学院 教师 2 1、劳动经济学或劳动与社会保障学及其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2、保险精算专业博士研究生。   8 外语系 教师 2 英语语言学、文学、英语应用类学科博士研究生;且能胜任《英语语言学》、《翻译理论与实践》、《英美文学》、《英美社会与文化》、《英语词汇学》、《跨文化交际》、《商务英语》、《大学英语》等两门及以上课程;   9 体育教学部 教师 1 体育教育学足球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有足球等级指导员和等级裁判员证书;能负责体育教学部足球授课任务;完成体育教学部足球训练和比赛任务。 限男性 上述教师岗位小计 25     10 财务结算中心 教学辅助人员 2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学硕士研究生;   11 实验教学与教育技术中心 教学辅助人员 1 教育学及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12 图书馆 教学辅助人员 1 图书馆学或情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3 校长办公室 教学辅助人员 1 哲学、中文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有工作经验优先   上述教师岗位小计 5    

三、招聘办法

1、招聘程序

应聘材料邮寄或email至学校招聘信箱,截至时间2012年12月10日。学校将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学校各二级单位组织笔试、面试、试讲,遴选符合用人需求的应聘者,提交校部的相关会议讨论(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策。经批准后,统一录用。

2、人选确定及公示问题

招聘初审不设定具体人数;各二级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的需要确定进入笔试和面试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科研业绩和以往的工作、获奖经历)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提问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采用三及以上选一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3、身体检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4、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金融学院人事处 上海市上川路99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shfc.edu.cn

联系电话:68681361

更多招考动态信息请关注:21世纪人才网

上海金融学院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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