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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13-4-25)

2013-08-26 13:08:35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局的事业单位,是市卫生局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本市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工作,以及在沪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国内外元首、要人等高级干部医疗保健任务,各类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医疗救援任务等。   为适应院前医疗急救业务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急救调度员、药剂师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㈠ 急救医师   1、招聘数量:10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临床医学、急诊、麻醉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及急救医学)、35周岁以下的在职医务人员,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本市户籍及男性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㈡ 急救科研人员   1、招聘数量:1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心血管、呼吸或急诊医学等相关专业。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和团队协作精神。   ㈢ 急救调度员   1、招聘数量:10名   2、招聘要求:   (1)2013年应届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护士资格、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在职护理人员。   (3)身体健康,本市户籍及已婚已育女性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以E-mail形式发到本中心。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老师、倪老师   邮箱:sam1200@sina.com   联系电话:24027729、24027816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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