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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公安局招考人民警察面试通知

2015-02-17 10:01:12 字号: | | 【 打印 】
上海市公安局2015年招录人民警察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并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面试。
  一、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月28日至3月6日。具体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和报到时间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西门)。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所有项目均在半天内完成)。其中,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先后顺序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并不再进行下一项测评。
  报考特警、医务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笔试准考证,以及准考证复印件1张;
  4、大学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携带今年已注册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及就业推荐表)。
  5、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外省市硕士学历的社会人员须提供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所需用品(运动服、运动鞋等)。
  (三)考生进入面试区域(整个校区)后一律不得使用手机。在各项测试过程中,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报到。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测试或测试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四、交通安排
  (一)为方便考生参加面试,将安排车辆短驳接送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可搭乘短驳车辆返回接送点。
  1、接送地点
  浦东接送点:轨道交通6号线港城路站停车场
  浦西接送点:泰和路、同济路路口(轨道交通3号线淞滨路站斜对面外环隧道浦西入口处)
  2、发车时间
  上午7时至7时30分,中午11时30分至12时。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乘坐短驳车辆,因考生较多,接送仅限于考生,请陪同人员谅解。
  (三)陪同人员、非考务工作车辆一律不进入校内。驾车赴考场的,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区域。
  五、友情提示
  (一)考生查询面试安排时请认真核对注册编号,以免耽误面试。
  (二)因考生人数较多,等候时间可能较长,请适当自备点心,切勿空腹参加体能测评。
  (三)面试合格者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上海公安门户网”发布的信息。
  附件1:面试考生及时间安排
  附件2:特警、医务职位专业测试项目及要求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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