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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单县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06-15 18:11:05 字号: | | 【 打印 】

经单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单县法院、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名(法院15名,检察院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报考法院、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如果没有领到毕业证,需出具本人就读高校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模板附后)。招聘计划及专业资格要求见《2013年单县法院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2013年单县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附后)。

各职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比需达到1:3以上,如达不到则相应缩减或调整该招聘计划。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放宽至30周岁(1995年6月1日以前出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四)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单县全额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其中,应聘司法协警考生要求为男性,身高170cm以上。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8、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考信息:2013年5月28日?6月12日。

1、通过县电视台发布招考公告。

2、网上发布信息。考生可登录单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hanx.sdbys.cn/)查询招考简章、考试成绩及有关通知事项。

3、县人社局、法院、检察院在其宣传栏张贴招考简章。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6月18日,周末(15日、16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单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未就业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就读高校证明材料。考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40元,共计120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4、准考证发放:6月21日在报名地点(人社局一楼大厅)发放准考证。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三、方法步骤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笔试:2013年6月22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三项内容分值比为2:5:3,满分100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于2013年6月27日公布。

2、面试:2013年6月29日。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进行公示。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2013年7月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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