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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日照岚山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简章

2013-08-14 08:02:22 字号: | | 【 打印 】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4名。招聘简章制定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和职业中专教师须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须具有岚山区常住户口,均须在2012年6月21日前落户,年龄均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岚山区范围内公办和2008年注册的幼儿园中连续聘任满5年的幼儿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高中(含职业中专语文、英语、音乐学科)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其他学科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初中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均须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小学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须是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岚山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和计划内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至8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明珠路北首)。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③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最近5年内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三者有其一即可,其中户口簿须复印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

4、报考高中、职业中专和初中的考生按所学专业选择学科;报考小学普通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小学专业学科(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的人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报考学科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

5、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该学科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否则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6、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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