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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菏泽曹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3-08-13 08:02:0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山东省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中小学初级岗位教师1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1、曹县实验小学教师40人。语文16人、数学7人、英语2人、音乐5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

2、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40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8人、政治5人、历史4人、地理3人、生物3人、音乐2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3人、体育3人;

3、、农村小学教师40人。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16人、音乐4人、美术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省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岗位;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曹县实验小学教师相应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曹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相应岗位。

3、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曹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中被认定有违反招聘纪律不满3年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 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长江路中段)东一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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