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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梁山县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干部16名

2013-09-24 03:04:0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梁山县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梁山县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职位及数额
  根据工作需要,这次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16名。其中:
  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党外)
  团县委副书记1名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副科级年轻干部10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报考县监察局副局长(党外)职位的,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位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年轻干部的,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到33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相关领导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体条件如下:
  县监察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工作经验丰富,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团县委副书记:中共党员,热爱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具有一定的青少年工作理论政策水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法律或相关专业,熟悉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行政法规和有关业务工作;
  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财政、金融、证券投资等相关专业,熟悉国家有关金融工作、资本市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财政、金融、证券等相关工作经历;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新闻、传媒、广播电视、电教等相关专业或相关经历,熟悉国家宣传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了解传媒特点和新闻传播规律;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财经类、建筑类、水利工程类及相关专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方法步骤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报名的情况,由干部所在单位审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填写《梁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县委组织部。
  县公选办按照报考的标准条件及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比例达不到8:1的,相应核减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注重对能力的测试,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职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分别确定考察人选,其中,县监察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副科级年轻干部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注重考察干部德的表现情况。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
  5、研究任用。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任用人选。有关职位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新选拔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对进入考察范围未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根据公开选拔工作的进程,相关名单和成绩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适时公布。
  四、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下午5:00。
  2、笔试时间:12月30日上午9:00—11:30,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县委办公楼三楼西)
  联系电话:7321600。
  本公告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梁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2、梁山县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梁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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