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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淄博张店区公安协警招聘65人 12月27日报名

2013-09-21 03:03:19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淄博张店区公安协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巡防保卫力量,强化张店城区治安防控工作,确保中心城区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职责
  1.招聘计划:拟招聘65名男性公安协警。
  2.岗位职责:招聘的公安协警全部用于路面治安巡逻。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庄;
  2.男性,18周岁至30周岁(1994.12.1-1982.12.1),具有淄博市常驻户口;
  3.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4.热爱治安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身体初检、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 现场报名、身体初检、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张店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潘南东路13号)。
  (3)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下载并如实填写《张店区公开招聘公安协警报名表》(需正反面打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报名、身体初检和资格审查。条件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
  ①1000米跑,25周岁以下3分55秒及格,26至30周岁4分15秒及格;
  ②立定跳远,25周岁以下2.37米及格,26至30周岁2.33米及格;
  ③引体向上,25周岁以下9个及格,26至30周岁8个及格。
  (3)其中至少两项及格者为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学发展观等有关知识(哲学、经济政治理论、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公共管理、人文、科技、公文处理等有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成绩,得分前100名进入面试环节。
  如出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0人时,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4.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25%、25%和5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5.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2)体检时等额进行,体检人员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由张店公安分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6.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个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材料)、遵纪守法情况(个人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7.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一个月。由张店公安分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日常管理
  被招聘的公安协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张店公安分局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安协警要严格执行《张店公安协警组织管理办法》、《张店公安协警行为规范》、《张店公安协警工作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工资补贴:
  1.被证实在招聘过程中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户口迁出本市的;
  4.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5.严重违反张店公安协警有关管理制度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有张店公安分局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被招聘的公安协警待遇为:
  1.月基本工资为不低于规定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3.绩效考核奖每月700元;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服装装备等。
  咨询电话: 张店公安分局 0533-2189126
  0533-2139377
  张店区公安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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