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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山东省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03 00:07:3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乡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40名工作人员(医疗卫生类)。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考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苍山县生源的2006-2009年度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医疗卫生类专业的毕业生,已在苍山县办理报到手续或人事代理手续,且档案保存在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已在企业就业的必须出具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已参加2010年苍山县招聘教师考试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已报考本年度普通类招聘考试的,不得再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考聘岗位和计划
考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计划》(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考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考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考聘计划;计划考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报考取消考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县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3日—12月27日。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0年12月24日—12月28日。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初审
苍山县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苍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苍山县人社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0年12月24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打印并填写《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1年1月6日-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苍山县人社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考聘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0]44号)规定,对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以上项目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3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考聘,此次定向考聘计划为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定向考聘的岗位视为同一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考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考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得再应聘定向考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考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实行定向考聘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苍山县人社局提供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1月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以下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于网上公布。相同职位聘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聘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对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考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考聘计划;计划考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考聘计划。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rbj.gov.cn/)上公布。
五、体检、考核、录用
1、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经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考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先后顺序选岗。
3、批准聘用的人员,由苍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受聘的,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受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六、其他
1、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lyrs.gov.cn?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考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123556
附件:2010年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计划

中共苍山县委组织部
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2010年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医疗卫生类工作人员计划
(共40人,其中定向招聘4人)

序号 专业要求 招聘 人数 单位名称 学历要求 备注 1 医学影像 2 新兴卫生院1人、磨山人民医院1人 专科以上 2 麻醉学 1 文峰山人民医院1人 3 医学检验 3 车辋中心卫生院1人、二庙卫生院1人、卞庄卫生院1人 4 临床医学 18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磨山人民医院3人、文峰山人民医院2人、大仲村中心卫生医院2人、车辋中心卫生院2人、兰陵中心卫生院2人、神山中心卫生医院1人、兴明卫生院1人、新兴卫生院1人、鲁城卫生院1人、卞庄卫生院1人、下村卫生院1人 5 护理学 10 磨山人民医院1人、文峰山人民医院1人、车辋中心卫生院2人、兰陵中心卫生院1人、鲁城卫生院1人、贾庄卫生院2人、二庙卫生院1人、下村卫生院1人 6 医学类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兰陵中心卫生院1人 7 医学类 4 磨山人民医院1人、文峰山人民医院1人、卞庄卫生院1人、下村卫生院1人 专科以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基层服务人员定向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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