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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公务员考录6月12日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2018-06-05 14:32:57 字号: | | 【 打印 】
  烟台市人社局传来消息,2018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将于6月12日进行。
  6月12日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2018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已经公布,可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trsj.gov.cn)“人事管理”中的“公务员管理”栏目查询。名单中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考生外,均需参加本次面试前资格审查。报考面向社会招录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其面试工作全省单独统一组织,详询烟台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535-6297132。
  全市面试前资格审查统一定于2018年6月12日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考烟台市市直机关和法院、检察院、地税、审计系统职位的考生,在烟台人才市场三楼第一会议室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
  烟台人才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乘坐1、5、7、18、23、33、50、52等路公交车到烟台人才市场(百信妇科医院)站点下车。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提交以下材料1、笔试准考证;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注明手机号码);3、考生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4、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5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5、相关证明材料。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
  报考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要提供相应证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市级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面试前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要求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工作人员提醒,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非经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批准、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25日。面试人员达到招录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因手机关机或换号等个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录的,责任自负。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如丢失(或未打印)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可于6月12日前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kszx.ytrsj.gov.cn/)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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