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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简章(30名)

2016-09-06 08:39:05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简章(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12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简章(30名)公布如下。
  2016年东营市利津县公安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简章(30名)
  利津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治安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为男性,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中学历以上的毕业生;有巡逻防暴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18至26周岁,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均在4.5以上,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保卫事业,无违法犯罪前科及其他劣迹表现。
  三、工作职责
  治安巡防队员主要工作职责:在公安民警带领指导下开展值班备勤、街面防控、反恐处突、巡逻守候及其他紧急险重工作。
  四、待遇
  试用期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750元。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400元(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工资300元),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配发四季执勤服装及装备。
  利津县公安局治安巡防中心参照部队管理方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五、招聘程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12日
  上 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公司(利津县欧式商业街南首城发公司对过)。
  报名人员需经过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用工手续。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公司:5622262
  利津县公安局治安巡防中心:15205469123
  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