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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日照市岚山区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

2016-07-21 09:59:13 字号: | | 【 打印 】
  日照市岚山区2016年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
  根据《2016年日照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2016年日照市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日照市岚山区2016年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日照市岚山区2016年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二、时间地点
  考生于2016年7月22日(周五)上午6:50前,在日照银座商城北门(日照市新市区北京路与泰安路交会处)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
  考生每人35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于体检集合时一并上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与准考证同底版)1张及钢笔或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