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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莱芜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招聘简章(15名)

2016-02-19 16:51:43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莱芜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招聘简章(1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莱芜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招聘简章(15名)公布如下。
  2016年莱芜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招聘简章(15名)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为莱芜高新区公开招聘15名城市管理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具有莱芜市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2月17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学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鲁中晨刊、莱芜高新区网站(www.lwtdz.com)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4日—2016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大厅,咨询电话:0634-8867169(高新区),0634-6213928(人力资源)。
  4、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复员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各1份(从莱芜高新区网站下载)。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被取消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微机操作知识和综合写作等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莱芜市吴伯箫学校(大桥南路56号)。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准考证领取地点:莱芜市吴伯箫学校(大桥南路56号)。
  (五)体能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为1500米跑步,根据跑步名次,从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中,确定前45名有资格进入面试。如跑步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
  (六)面试
  1、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公布,同时在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张贴。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谈吐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计算面试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个人承担。
  2、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公布。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递补,并进行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工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范围人员名单。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莱芜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录用管理及待遇
  所聘人员是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辅助管理服务,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实行晚上值班备勤制度。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根据工龄、考核等情况逐年增长。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634-8868179。
  附件:1、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2、城市管理协勤人员诚信承诺书
  莱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