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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6-02-02 09:10:47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济南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公布如下。
  济南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同《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理学,工学中的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木类、交通运输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农学,医学中的中药学类,管理学,艺术学。
  研究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中的教育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农学,医学,管理学。
  三、职位需求
  需求研究生职位的县(市、区)包括: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商河县,其中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仅限硕士研究生。
  四、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1-82568289(传真)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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