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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13 09:19:32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11月16日-18日,地点:济宁市森林公安局综合科208室。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打击涉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0名。
  二、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协勤人员没有执法权。在民警的指导下,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实施全天候24小时值班备勤,并认真做好记录,尤其森林防火时期值班;
  2、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着装,按照指挥员要求快速出警,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警情;
  3、每天对辖区进行巡逻检查,发现警情及时处理;
  4、协助看护嫌疑人;
  5、积极进行森林法规宣传教育,防火期内抓好林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
  6、进行森林防火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7、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
  3、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4、符合《济宁市人力资源设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中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条件;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公安机关开除或辞退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5、在校学生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11月16日—18日
  2、报名和准考证领取地点:济宁市森林公安局综合科208室(济宁市红星东路129号,建设路与红星路十字路口东行300米路北)。
  3、报名材料: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复员军人应提供退伍证、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二代身份证、报到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贯穿招用全过程。主要查看申报资料是否完整,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5、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19日—20日。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jnsi.gov.cn)公布。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济宁市森林公安局负责组织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录用
  考试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jnsi.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管理
  本次所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规定,在岗期间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济宁市森林公安局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三年,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考核制度。
  咨询电话: 2568913 296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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