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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2名公告

2014-12-05 16:35:51 字号: | | 【 打印 】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shandong)获悉,2014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2名。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15日,报名地点:宁阳县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38-5354110。笔试公共内容为《行政能力倾向测试》,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管理岗位增加文字写作能力测试。考前可使用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2014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宁阳县公安局辅警人员,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宁阳县公安局非执法、非涉密岗位,承担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需要的特殊专长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197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九)本人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宁阳县公安局辅警人员计划及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携带物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证明特长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15日
  报名地点:宁阳县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38-5354110。
  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19日 (考生携带身份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如由他人代领需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
  笔试公共内容为《行政能力倾向测试》,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管理岗位增加文字写作能力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定于12月20日上午,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于12月24日在报名点公布,同时按照招聘计划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3人以下的为1:3;3人(含)以上的为1:2;如达不到面试人员规定比例,按现有人员组织进行。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8时。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及综合成绩于12月29日在报名点公布。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有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为达标项,作为资格考核依据。
  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9时
  体能测试地点:宁阳县公安局民警训练中心
  体能测试完毕后于2014年12月31日在报名点公布总成绩排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另行组织递补人员参加体能测试。[page]
  (五)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主要检查报考人员身体是否健康,是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人员因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三、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县公安局招聘岗位工作,按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劳务派遣公司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劳务派遣公司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被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薪酬:专业技术岗位辅警1475元/月(根据岗位工作,另享有特殊岗位补贴);辅助管理岗位辅警1475元/月;防暴处突岗位辅警1475元/月(另享有岗位补贴);交通协管岗位辅警1375元/月;统一交纳保险。试用期间发试用薪酬1200元/月。被聘用人员的薪酬包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不包含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招聘辅警实行统一服装。防暴处突岗位辅警食宿免费。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15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期满成绩不合格者,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简章在宁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告,“宁阳民生警务”微信平台发布。
  联系电话:0538-5354110。
  宁阳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