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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青海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公告解读

2013-07-09 16:45:02 字号: | | 【 打印 】

    8月13日,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了《青海省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定向陪录培养公告》,公告称,考生的报考时间为8月16—20日,9月17日起进行考试。此次共招录培养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92名。承担试点培养任务的院校主要有西南民族大学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为了帮助考生准确把握公告内容,报考适合自己的职位,硕文教育为考生总结了如下几点事项。

    一、 招录人数基本未变,专科学历备受青睐

    本次招录培养基层政法机关人员共92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5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27名;西宁市75名,海南州17名;同比去年招录情况,共增加职位3个,其中西宁市名额大幅增加,从去年的16名增加到今年的75名。
在招录人数有所增加的同时,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招录对象从去年的7名变为0名;本科教育职务从21名变为2名;专科教育职位则从41名增加到90名。这反映出青海政法干警单位更青睐能扎根西部基层工作的人才。

    二、 招录范围有所缩小

    此次《公告》中明确的招录对象为:青海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本省生源或本省院校毕业生。这里特别提醒“西部志愿者”考生,去年,在青海省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是可以报考的,但今年不可以报考了。这反映出青海政法干警单位更加倾向于本土化。

    三、 报考条件有所变化

    对于此次政法干警招录的报考条件,《公告》中明确指出报考公安特警职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去年年龄要求是27周岁以下。这说明青海省政府在人才建设方面,力求政法干警年轻化。

    四、 加分条件变化明显

    《公告》明确规定,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0分。对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而对“西部志愿者”和“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都不再加分。这将使考试更加公平。

    五、 考生备忘录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20日
    笔试的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9月18日。
    9月17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教育)
    民法学(本科教育)
    青海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971--6303983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联系电话:0971-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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