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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海东市公务员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5-10 14:47:07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青海海东市公务员职位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报考2021年海东市公务员职位考生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报考海东市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恭喜你们成功通过笔试!根据《青海省2021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4月20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址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海东市平安区
 
  平安大道237号)。
 
  三、需提供资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期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上所需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报考面向“四类人员”(即大学生“村官”、含青南计划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三)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特别提醒
 
  (一)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学院)公章,加盖科(系)公章的证明不予认可。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录,该报考职位按程序递补。
 
  (三)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声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前来办理,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以及考生资格复审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与考生亲自填写的《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并保持电话畅通,若有更改,请及时联系海东市委组织部,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通知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参审时间,尽量提前参加审核。
 
  联系电话:0972—8610706
 
  附件列表:
 
  委 托 书.DOCX(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中共海东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4203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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