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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海果洛州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加分通知

2020-07-23 14:37:04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青海果洛州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加分通知已公布,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果洛州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报考果洛州职位的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加分范围


  报考果洛州职位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各级法院、检察院除外)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逾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报送材料地点


  报考果洛州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考生到果洛州委组织部三楼公务员管理科319室报送材料,报考果洛州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到果洛州公安局3楼政治部报送材料。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省内六州且满3年加分政策须提供以下材料 :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考生户籍信息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关系证明;考生提供父母居住、久居何地或无迁移的证明、考生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落户、久居或居住满××年的证明等均不能视为加分依据)。


  (二)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加分政策须提供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考生户籍信息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关系证明)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1,如考生父母一方原工作单位合并、撤销、破产的,由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原单位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工作年限和落户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7月13日,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所报送的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往次的加分证明不能视为此次考试加分的依据。证明中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父(母)户籍已迁出六州或父(母)已退休的汉族考生不在此次加分范围内。


  (二)符合现场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2020年果洛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并按手印)。


  (三)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考录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四)加分分值严格按照《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加分,需委托他人代办加分事宜的,必须填写委托书(附件3),否则不予办理。


  果洛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975-8382345


  果洛州公安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975-8384438


  附件1:加分证明材料样式


  附件2:2020年果洛州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加分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委托书


  中共果洛州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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