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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北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考核聘用方案

2015-12-04 14:19:56 字号: | | 【 打印 】
  青海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根据《海北州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安排,为做好海北电视台播音员考核聘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聘用电视播音员3名,其中:汉语男播音员1名,汉语女播音员1名,藏语女播音员1名。
  二、考核方法和内容
  1.试镜演播(占考核总成绩的60%)
  指定汉语新闻稿件(250—300字)现场播报,时间限定为3分钟;指定汉语其他文体稿件(400—500字),现场播报,时间限定为5分钟。
  指定藏语新闻稿件(150—200字)现场播报,时间限定为3分钟;指定藏语其他文体稿件(300—400字),现场播报,时间限定为5分钟。
  2.朗诵(占考核总成绩的20%)
  指定汉语诗歌或散文(500—700字)现场朗诵,限时5分钟;指定藏语诗歌或散文(400—600字)现场朗诵,限时5分钟。
  3.现场答辩。(占考核总成绩的20%)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其他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的平均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3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都达不到1:3比例时,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成绩末尾并列的,再加试一次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出现并列,通过加试确定1名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核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造散布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政审资格形成的空岗位,从符合该岗位体检政审条件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北州政府门户网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考核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七、组织领导
  考核聘用工作在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八、其它
  考核聘用工作由州文体广电局组织实施,州人社局监督指导。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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