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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海北州委党校公开考核聘用教师工作方案

2015-12-04 14:15:38 字号: | | 【 打印 】
  青海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根据《海北州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安排,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教师组织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聘用哲学、政治学教师1名
  二、考核方法和内容
  根据党校工作实际,考核聘用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是否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是否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从中择优聘用。
  1、考生集合: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试讲通知单到达候考室,经工作人员审验确认身份后接受封闭管理,同时宣读应试人员须知。工作人员按照应试人员名单进行点名,组织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并填写抽签顺序表(缺考人员填在抽签顺序表后,注明“缺考”)。
  2、备课:第1号应试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备课室,由工作人员宣布考题后,使用统一提供的电脑进行备课。时间120分钟。备课时间到,工作人员应指引应试人员进入试讲室。1号应试人员备课30分钟后,备课室工作人员到候考室引领2号应试人员进入备课室,依次类推。
  3、试讲:第1号应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试讲室,按抽定的题目试讲30分钟。试讲结束后待考官当场公布分数后退场。工作人员引领第2号应试人员进入试讲室,试讲过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接触未试讲的考生,依次类推。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划定60分为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总成绩并列的,再加试一次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三、体检
  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核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审
  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造散布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政审资格形成的空岗位,从符合该岗位体检政审条件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北州政府门户网和海北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考核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七、组织领导
  成立州委党校公开考核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其它
  考核聘用工作由州委党校组织实施,州人社局监督指导。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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