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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21-04-15 10:48:02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已公布,计划招聘332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9:0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宁夏事业单位课程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正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三)持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证书者能否以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报考?
 
  答:应聘者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明确“不招聘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的岗位,应聘者不能以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报考,没明确的可以报考。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招聘范围:全国,全区,××市(县)。
 
  全国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市(县、区)即具有该市(县、区)常住户籍的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1.下列人员应聘不受宁夏常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6)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2.下列人员应聘不受××市(县、区)常住户籍限制:
 
  (1)在该市(县、区)服务的“三项目”人员;
 
  (2)该市(县、区)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3)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该市(县、区)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该市(县、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五)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应如何确定和计算?
 
  答: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4月9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4月9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六)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三项目”人员、退役士官士兵有哪些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集部分岗位面向“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退役士官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既可以应聘定向岗位,也可以应聘其他岗位。
 
  “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有效期为5年,即必须是2016年4月9日以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报考定向岗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截至2021年4月9日服务期未满两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七)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本次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原则上不得对工作经历(年限)设置限制性条件,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作为企业和行业工作经历。
 
  2.参加“三项目”人员服务期内工作经历,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视为行业工作经历。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行业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行业工作经历视同具有工作经历。
 
  4.到企业、行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5.对企业、行业工作经历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考生须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资料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资料,凡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八)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高校学科实际,结合岗位招聘条件研究确定专业是否符合条件。对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列中查询。
 
  (九)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能否报考?
 
  答:没有服务期限或已满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时间含在最低服务期限时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可以报考,但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十)公告中相关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答:公告及本指南表述中的“公告发布之日前”“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告发布之日”时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式挂网发布当天的日期,含当日。
 
  如“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中的日期,含当日。
 
  (十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同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岗位及履职回避。
 
  二、关于报名
 
  (一)应聘人员如何报名?
 
  答: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在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后报名,具体报名请参看《公告》附件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二)报考者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报考者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报考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报考者如何查询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
 
  答: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如何报名?
 
  答: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的应聘者4月14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4月15日18:00。报名系统将于4月1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应聘者数据,4月17日-4月19日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须在缴费截止前尽快完成缴费;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在报名系统重置审核状态后,尽快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非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改报时间截止4月20日18:00。
 
  (五)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答: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cm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cm
 
  备注:在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六)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应聘者如何兼报“特岗教师”招聘?
 
  答: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A类、B类、C类、D类、E类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之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应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或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jyt.nx.gov.cn/),选择“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在报名系统中已经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A类、B类、C类、E类岗位及“特岗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得在兼报系统中提交兼报申请。
 
  (七)岗位被取消的如何改报?
 
  答:报名缴费截止后,个别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或其他情形被取消的,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发布取消和核减岗位计划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并尽快联系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改报。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八)网上报名后未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已关闭无法再报考怎么办?
 
  答:凡在报名系统关闭之前正式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者,如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将由资格初审单位审核通过并获取考试资格。
 
  如应聘者在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报名信息,一旦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作审核未通过处理,且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应聘者将失去本次报考机会。
 
  因此,应聘者应当客观理性地了解所报岗位资格条件,尽早选择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岗位报考,尽量避免选择临近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可能出现网络拥堵)。
 
  (九)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
 
  答:申请减免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不要缴费),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s://ywblpt.nxpta.com/bas/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提交费用减免申请,具体时间为4月14日9:00至20日18:00。减免报考费须上传本人身份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救助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原件照片。已申请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务必于网上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缴费状态是否变更为“已缴费”,咨询电话:0951-5099163。
 
  (十)如果身份证遗失或失效,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答: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是事业单位考试中唯一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应聘者在参加考试或体检前突然发现身份证遗失或失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凡因身份证失效、遗失且没有办理临时身份证者,将不能参加考试或体检,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关于笔试
 
  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具体测评内容参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应聘者可以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事业单位招考”栏中查看阅读)。
 
  四、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岗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和证明材料)。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
 
  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对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
 
  (二)港、澳人员资格复审须注意什么?
 
  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除提供相应的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件,还须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三)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请笔试加分,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3.报考“三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可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服务之窗”-“查询”(证书查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验证系统”进行查询验证),必要时可由应聘者提供服务地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综合查证。
 
  (2)“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3)大学生村官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4.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相关退伍证、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参军入伍证明等。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优惠政策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关于体检
 
  怀孕考生如何体检?
 
  答: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聘用审批。
 
  六、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纪律
 
  对于违纪违规考生如何处理?
 
  答:为增强应聘者的诚信意识,应聘者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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