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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从招募社区民生志愿者中选出部分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2014-07-28 12:05:15 字号: | | 【 打印 】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www.chinagwyw.org/neimenggu)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力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4〕183号),决定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纳入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从全区统一招募的社区民生志愿者中,选出部分法律、心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被录用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各盟市司法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还要组织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旗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置到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辅助性和日常性工作。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200元的交通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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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蒙社区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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