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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培训7月4日开始

2013-08-18 08:07:41 字号: | | 【 打印 】

    记者23日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为了使新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更快更好地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熟悉和掌握公安民警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基本警务技能,掌握一般警务活动的常用技法和战术动作,进一步提升新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区将于7月4日~8月3日,对全区公安机关2010年下半年新录用的164名公务员(人民警察)进行初任培训。参训人员名单可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到时间为7月3日。

 

    据了解,本次培训将按照公务员法及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的有关要求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等国家规定初任培训公共基本内容、人民警察法、“三个必训”统编教材(初级)等公安警察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理论知识、基础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警务实战技能。

 

    培训班实行集中封闭式警务化管理,培训期间的住宿费、教材费、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由学员先垫付,后回录用单位报销。报到地点分别为:东部班在赤峰市公安局教育培训支队报到;西部班在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报到。

 

    学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2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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