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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直属事业单位面试注意事项

2013-08-06 00:08:46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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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市直招聘专业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教师岗位考生面试(试讲)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试讲)方案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制定;播音主持岗位考生面试由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广播电视局制定,各部门制定的面试方案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具体时间:2012年9月15日前。

  4、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面试。

  5、面试时间: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www.wmpta.com.cn)。

  6、面试地点: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www.wmpta.com.cn)。

  7、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辩证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教师、播音主持岗位面试(试讲)按公布的面试(试讲)方案实施。

  8、评委组成:各部门由招聘领导小组抽7人组成。

  9、评委管理: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和相关人员进行封闭管理。

  10、面试评分:统一评分标准,面试成绩为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1、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加权计算。

  12、教师、播音主持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加权计算。

  13、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

  14、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应聘人员,按考生所报旗县市区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笔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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