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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托克托县招聘80人 6月1日报名结束

2013-08-03 16:07:27 字号: | | 【 打印 】

  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将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考聘用原则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精简高效、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采用聘用合同制管理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招考聘用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  招考对象


  一类职位: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类职位:面向托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护士职位人员,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中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聘用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详见《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介绍》。


  (二)招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具有所报职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


  4、护士、播音主持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托县户籍取得时间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考志愿


  (一)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详见《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介绍》)。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二)招考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所报职位未达到比例,凡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报考人员,开考前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到专业相近的职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2012年6月1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托克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71-8528587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网络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5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三张到报名地点报名(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见托县政府网(www.nmgtx.gov.cn)、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四)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复习资料)。


  (三)笔试时间:见托县政府网(www.nmgtx.gov.cn)、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综合知识考试加分:按照《关于2009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9]150号)的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报考人员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上加2分;在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上加2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上加3.2分。


  (五)专业知识加分:按照《关于2009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9]150号)的文件精神,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报考人员在专业知识总成绩上加3分;在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列入旗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专业知识总成绩上加3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专业知识总成绩上加4.8分。


  (六)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应加分数)+(专业知识成绩×60%+应加分数)


  (七)笔试结束后,阅卷完毕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七、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工作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托县政府网(www.nmgtx.gov.cn)、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八、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播音主持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考生所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工作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县医院进行。


  (三)考核工作由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联合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县招考聘用领导小组。


  (四)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托县政府网(www.nmgtx.gov.cn)、托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县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用期一年。


  十一、回避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十二、纪律


  在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纪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处分。


  十三、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十四、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一)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违纪舞弊,确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举报电话:0471-8513739


  咨询电话:0471-8528587


  附:《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介绍》

 


  托克托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

 


  职位介绍[附件下载]  (此表格内职位介绍分为“一类”、“二类”两份,请点击左下角“一类”、“二类”分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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