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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库伦旗事业单位考录44人 8月10日报名截止

2013-07-30 00:15:34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度内蒙古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加强我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全旗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旗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针对全旗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短缺的实际,采取公开考录的方式,把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上来,切实提高全旗事业单位干 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为全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个人条件、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三)依法办事、严格履行程序的原则;


  (四)拓宽视野、按需用人的原则;


  (五)促进就业,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原则。


  三、公开考录的名额


  本次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4名,其中:专业岗位30名,普通岗位14名。(详细情况见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报考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参加考录的高校毕业生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工作。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履行考录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库伦旗苏 木乡镇改革时分流、下派、离岗创业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专业岗位的条件


  (1)报考库伦旗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建筑类相关专业、法学或法律类专业。


  (2)报考库伦旗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工程造价专业或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人员。


  (3)报考库伦旗环境监测站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分析等专业。


  (4)报考库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计算机类专业。


  (5)报考库伦旗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食品监督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食品工程、公共卫生专业和法学或法律类专业。


  (6)报考库伦旗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微生物检验、生物技术、食品检验、药品检验、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


  (7)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旅游类、艺术类、市场营销类专业。


  (8)报考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艺术类专业,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9)报考库伦旗工业园区园林环卫所专业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为工业经济类专业。


  2、报考普通岗位的条件


  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按《岗位设置表》内所列的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三)报考范围


  1、具有通辽市户籍;


  2、未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3、库伦旗苏木乡镇改革时分流、下派、离岗创业人员;


  4、在编在岗人员不允许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考专业岗位的分岗位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进行统计,报考普通岗位的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统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适当调整考录计划或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考录名额。


  五、工作程序


  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和部署,按照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公开考录的岗位、数量、范围、报名条件和资格等有关事项。


  (二)组织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


  2、填写《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花名册》,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


  3、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三)报名时间及费用: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下午5:30分。考务费200.00元/人。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建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册。经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组审定后,发放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五)笔试。笔试命题和评卷均外请教师,采取汉文闭卷答题。不划定考试内容和范围。报考专业岗位和普通岗位的人员笔试试题均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重在考察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文化素养、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总分上加2分,不累计加分。


  1、具有库伦旗户籍的;


  2、库伦旗苏木乡镇改革时分流、下派、离岗创业人员。


  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另加试一道蒙文试题,满分50分。笔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70%。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和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专业岗位的分岗位 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进行统计,报考普通岗位的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统计);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及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按 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1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六)面试。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面试评委会。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表述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用汉语答题,汉 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均分别设立考场,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及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出题,单独设立面试试场并聘请专业评委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和气质等职业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30%。报考库伦旗旅游事务服务中心岗位及库伦旗接待局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60%。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报考专业岗位 的分岗位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进行统计,报考普通岗位的按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分别统计)。最后1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政审范围。


  (七)组织体检。由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审。进入政审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苏木镇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九)确定拟录用人选。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及岗位特点,依据专业与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参考考生报考意愿,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后,统筹考虑进行录用和分配。


  (十)公示和录用。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及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通知单》的,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475-4777559。


  七、录用后的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人事管理。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录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且保证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工资待遇。被录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公开考录每个阶段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参加公开考录的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选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参与公开考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如发现违反公开考录工作规定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它事宜


  (一)查询网址:


  通辽党建网(www.nmgdj.gov.cn/tl)


  通辽政府网(www.tongliao.gov.cn)


  库伦旗政府网(www.kulun.gov.cn)


  库伦旗党建网(www.klqdj.com)


  (二)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大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宗莉 18648283020


  萨日娜  15134743199


  联系电话:0475-4777559


  本方案由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和其他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报名表、花名册.xls


  附件: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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