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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事业单位备考特别注意事项

2013-07-25 16:20:50 字号: | | 【 打印 】

备考工具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职位表

特别注意:

(1)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特别是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2)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201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13年6月13日——6月21日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由用人单位统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3)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到其他部门相近专业岗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4)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5)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的岗位,笔试提供蒙古文试卷;其他岗位,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

  报考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可以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7)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于2013年5月27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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