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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招聘20名交通协管员公告

2014-05-10 04:57:58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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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石拐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新区道路和一级公路车辆安全运行。经石拐区委、政府研究决定,根据《石拐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为石拐区交警队招聘一批交通协管员以充实到基层一线。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招聘人员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人数

石拐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6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范围:

1、具有石拐区户籍;

2、现在石拐区交警大队的临时工作人员,可放宽户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3、为了解决我区部分1997年及以前入学的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未就业问题,根据市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决定此次招聘将对这类群体放宽户籍、学历、年龄条件,以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录用。具体条件如下:凡35周岁以下并持有报到证(报到单位:石拐区人事局)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本次考试。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

3、热爱交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政治思想过硬,道德品质优良、吃苦耐劳、勇于奉献;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流利的语言表达能力,敏捷的思维应变能力,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不低于 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 米;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受到处分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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