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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民族歌舞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06 00:12:34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汇总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24087291
事业单位网校课程简章 | 事业单位老五课程
 
锡林郭勒盟民族歌舞剧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统一组织实施锡盟民族歌舞剧院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锡盟民族歌舞剧院拟招聘演职人员20名。招聘岗位:舞蹈演员10名,声乐演员3名,器乐演员4名,舞台灯光师1名、舞美制作师1名、音乐制作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5.具有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二)专业条件。
1.舞蹈演员:男演员身高173厘米左右,女演员身高163厘米左右,特型演员身高条件可放宽。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3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声乐演员: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器乐演员:有较高的演奏技能,以扬琴、四胡、三弦、竹笛为主,年龄25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舞美及音乐制作人员:年龄36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①舞台灯光师:能够熟练使用数字调光台并拥有丰富的现场操作经验,熟悉各种灯光设备,能够独立完成灯光系统的设计和调试。
②舞美制作师:能够熟练操作舞台机械设备,具有丰富的现场操作经验。
③音乐制作:能够熟练应用Cubase、Protools或Nuendo以及各种软音源,熟练掌握各种音色,了解多种音乐风格,拥有丰富的Midi音乐制作和音乐创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6月4日在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锡林郭勒日报等相关媒体和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
3.报名地点:锡盟民族歌舞剧院一楼(详细地址:锡林浩特市新区锡盟民族歌舞团东门)。
联系人:张涛,电话:13947961152。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填写《锡林郭勒盟民族歌舞剧院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从发布招聘简章的网上下载,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纸制照片2张。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内容包括招聘条件规定的年龄、学历、身高等应具备的条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报送电子版彩照并交费。报送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数码彩照(jpg格式,与纸制照片一致,以身份证号做为照片文件名)。交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执行,须交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已交费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6月21日-6月22日17:00点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招聘考试只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设置一个考点)。
(四)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实行百分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者可选蒙文或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1.各岗位招聘名额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名额。招聘人员全部进入理论考试(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2.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3.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考试(面试)内容:声乐(视唱、练耳、自选蒙、汉语歌曲演唱),器乐(视奏、听音、自选作品演奏);舞蹈(基本功、技巧、作品表演与即兴表演);舞美及音乐制作(实际操作)。专业技能考试由评委组现场评审。
5.理论考试分数占总成绩的20%,专业技能考试分数占总成绩的80%。加权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准考证号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成绩并列考生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规定进行。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1.公示后确定受聘的人员,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及调动手续。
2.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证。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公开招聘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8286082(盟文化体育局)
举报电话:0479-12388  (盟监察局)
          0479-8276778(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86082(盟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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