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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遴选公务员通知

2013-06-06 11:46:5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将在内蒙古自治区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已登记公务员中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公务员6名,职位分别为:机关党务文字综合工作岗位(主要从事文稿写作工作)4名,党内信息管理岗位1名,共青团工作岗位1名。报名参加遴选的公务员除必须符合《公务员法》所列的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进入考核后优先安排专业为计算机类或信息管理类专业的考生从事党内信息管理工作;机关党务文字综合岗位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和在旗县、乡镇担任科级领导职务者。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文稿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进入考核后优先安排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到共青团工作岗位。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7时。
  参加遴选人员可直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或内蒙古机关党建网公告栏(http://www.nmgjgdj.gov.cn/),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
  2.为减轻考生负担,笔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对网上提供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者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正面,报名时将所需材料、个人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内蒙古机关党建网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6月20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1号(自治区党委旧址)4号楼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208房间领取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经本人所在单位初审、核实盖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和下列证件及证明材料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外地考生需提前准备)。出现空缺名额,则依次递补。
  (1)单位出据的公务员身份证明。
  (2)《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的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三、考试考察及其他事项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定于6月21日进行,面试定于6月22日进行,考场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汉语制卷和答卷,笔试成绩通知本人。笔试科目无指定用书和复习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2.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5的比例,笔试方可开考。经报名资格审查对未达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遴选职位,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核减遴选名额。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知识面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分数的方式进行。
  4.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向社会公布。根据每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
  5.体检工作由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经请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将按照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情况,由工委公务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遴选人选,报工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按照1:1的比例审核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机关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7.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试用合格者履行调入手续,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如果出现缺额,从考核入围人选中予以递补。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联系方式:
  0471—4812741、4812853、4812254(传真)
  电子信箱:nmgjggwzzb@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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