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内蒙古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23年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4-26 09:08:31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09:00—5月4日24: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隶属于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承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服务项目的开发建设,协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融资、贷款的部分业务。
 
  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人才需求日益增加,本着发扬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目的,以获取企业发展所需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持为宗旨,结合公司2023年度发展战略及相关计划安排,特制定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5.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除2023届大学毕业生(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外,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3月1日(不含)之前;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列编招聘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4日09:00—5月4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及短信通知。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下载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四、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三)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 =《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3:1的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资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另行公告。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六)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四)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月工资依据《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薪酬体系》规定执行,并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合同为一年一签,连续签三年后,转为长期合同。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4日
 
  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bfrsks.com/ZZ6arKl7yKiamtJjZ5pk@

了解更多2023年事业单位

可添加二维码
 

qq群号 : 604479355

qq群号二维码
\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