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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简章

2020-09-09 16:16:22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94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1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简章
 
  根据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主要承担为市场监管日常运转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工作,计划招聘9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市场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包括专升本),应往届毕业生,男女不限,具体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前)。近两年有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派出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经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可不受专业限制;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病史;
 
  6.现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含旗县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及确定聘用等步骤进行,其中招聘公告等其他有关事宜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发布。
 
  (一)报名
 
  1.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2020年9月11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考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从初中时填起,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市场局负责。资格审核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2020年9月12日12时。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报考费为70元/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
 
  3.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9月12日17时。
 
  4.2019年、202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从报名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2份,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5日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03室(联系电话:0471-5699803)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5.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从报名网站“表格下载”中自行打印)2份,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5日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03室(联系电话:0471-5699803)进行审核确认。
 
  6.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应先通过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市市场局审核后通过考生支付渠道自动将报考费退回报考人员。对于考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7.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开考比例
 
  1. 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 :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报名网站及时公布。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7日9时-2020年9月19日9时,报名成功的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阶段,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须凭绿色健康码,戴口罩进入考场,发热报考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政策加分)
 
  (六)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市场局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事宜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6)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有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派出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交所在单位或部门的推荐信,推荐信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七)面试
 
  1.面试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按照资格复审与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面试比例;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2.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
 
  (九)体检与公示
 
  1.体检。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并与体检医院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由市市场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定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收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拟按以下方式核算: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绩效工资每月300元。设立绩效工资增长激励机制,每增加三年工龄,月绩效工资增加50元。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报考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纪检组,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69980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99926(派驻纪检组)
 
  0471-5699921(市市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简章由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助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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