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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15人 1月11日报名

2013-07-24 08:19:48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的要求,现将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荣军医院共同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省荣军医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15人。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公布的“辽宁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早8:30-11:00,下午13:30-16:00)。


  辽宁省荣军医院(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温泉路38号)。


  联系电话:0415-4101964 1370018795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1寸、2寸彩色照片各2张。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民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确定,在笔试成绩及格者中,从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无面试资格。笔试成绩登陆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的成绩,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按


  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电话通知。笔试、面试分值权重比例为 5 : 5。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据测试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民政厅会同省荣军医院共同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由省荣军医院为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2、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


  辽宁省民政厅


  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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