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3-11-26 16:45:48 字号: | | 【 打印 】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通过基层申报,结合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人员在岗情况,经连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和招录:
  1.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它非法组织或者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
  (一)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户籍要求:葫芦岛市户籍(截止时间:发布公告前一日)。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报到证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出具证明)及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12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地点: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滨河路原连山区法院六楼)。
  报名电话:0429-212232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连山区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按规定填写《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认定报考者资格合格后,由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基本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山区政府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连山区医院、新台门镇医院岗位的考生(基建维修、信息及软件管理、办公室党务、人事及综合文字工作岗位除外)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部分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2的面试比例,也不再降低合格分数线,允许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面试,以实有人数为准。
  (2)报考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的考生以试播代替面试(试播比例1:3)。
  (3)学历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学历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正常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播)成绩×60%。
  区医院、新台门镇卫生院(基建维修、办公室、计算机三个岗位除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进行笔试加试确定被录取人员。
  2.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在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报考者,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考部门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政审标准执行。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连山区政府网、区人社局楼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按期(一周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2.报考新台门镇卫生院的应届毕业生(2012、2013届),没有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考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助理执业医师及以上的资格,方能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未正式聘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连山区事业单位编制,相关的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具体情况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电话:0429-2123058或0429-2122520。
  附件:1.201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一)
  2.2013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二)
  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