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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大连庄河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9-06-13 10:04:04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辽宁大连庄河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教师76人。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12:30--15:30。报名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大连庄河市自主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17〕388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486号)规定,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庄河市教育局所属部分中小学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编制,共组织庄河市教育局所属29所学校(幼儿园),招聘优秀毕业生76名,其中高中13名、初中23名、小学39名、幼儿园1名。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的,录用后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庄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只能报一所高中,报名时须注明报考的具体学校。(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择业期内的2018、2019届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届和2019届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并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形式为自主招聘。
 
  1.各级各类学校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幼儿园、农村小学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层次须相对应,下同)优秀毕业生;
 
  3.农村中学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及辽宁省内师范相关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3和附件4);
 
  4.城市中小学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3);
 
  5.各级各类学校招聘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体美”专业优秀毕业生(限“音体美”学科教师)(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5)。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具有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8.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9.省属和市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到教师岗位的,应有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
 
  10.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6月11日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庄河市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站()和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网站上发布。岗位信息查询网站为庄河市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报名人员须在 6月19日前将自主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9)。
 
  2.时间:2019年6月21日12:30——15:30,应聘考生到达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报名,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3.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4. 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9年庄河市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4,提前在附件中下载填报,并粘贴好照片);
 
  (3)《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加盖院系公章)1份;
 
  (4)研究生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6)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2019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8)本人简历3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9)省属和市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
 
  全部相关材料或者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简历装订一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5.每名应聘者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没有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6.由庄河市人社局、庄河市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初试
 
  2019年6月22日,应聘人员请在当日7:00前到辽宁师范大学(北校区)文科二号楼参加初试。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评价(音乐、美术学科加基本功考察,时间计入面试时间内)。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于2019年6月22日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网站上予以公示,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19年6月23日(面试考生7:00前到达面试地点)
 
  2、面试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北校区)文科二号楼
 
  3、由庄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所必须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力、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仪态仪表等。其中音乐、美术学科加基本功考察,时间计入面试时间内。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将于2019年6月23日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网站上公布。
 
  选岗原则: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应聘高中和幼儿园的除外)。选岗完毕,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庄河市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庄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指定2家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医院签订保密协议,不允许提前公开可能影响公正体检的相关信息。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备案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庄河市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站()和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八)服务期限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本科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违约;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拟聘人员违约。拟聘人员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六、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严格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关注庄河市政府门户网“教育局”子网站和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
 
  2.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八、咨询服务
 
  招聘咨询电话: 0411-89706212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投诉举报电话: 0411-89706359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九、本公告由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庄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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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9年庄河市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 2019年庄河市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各校计划》
 
  附件3: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
 
  附件4:辽宁省师范相关高等院校名单
 
  附件5:音体美专业相关高等院校名单
 
  附件6:《2019年庄河市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7:《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8:省属和市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9:2019年庄河市自主招聘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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