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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辽宁设置两个考点城市 考生可自愿选择

2015-11-03 09:07:43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11月2日至11月7日16时,通过2016年公务员国考审核的考生,需进行网上确认。今年辽宁省设置两个考点城市,分别是沈阳和大连,考生可自愿选择。2016年的国考被称为最严国考年,情节严重的可入刑。考前周知新增了“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等内容,包括关于手机使用、坐错考场、“经警告”和“事后发现”的界定。
  关于手机使用: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利用手机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情形应按“手机使用”记录;手机铃音响(振动)等情形,可按“手机未使用”记录。
  关于坐错考场: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关于“经警告”和“事后发现”的界定:凡考场记录单记录有“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应按违纪认定;记录有“警告”但未记录有“改正”或“仍不改正”的,不做违纪认定;考场记录单中未记录有“警告”的,均按事后发现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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