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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2013-09-18 01:40:1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储备力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链,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到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市、县(市)区两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行政职级为主任科员以下;

  4.年龄在45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它不适合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情况;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长春市选调生和基层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登陆“长春党建网”(www.ccdj.gov.cn)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chun.gov.cn/)了解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7日 上午9 :00~11:30

  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才市场三楼(长春市安达街229号)

  3.报名须知:报名考生需下载《2012年长春市市直、区直机关面向市县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推荐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认真填写相关事项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身份证、任现职文件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同版

  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笔试、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长春市集中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每个岗位报名人员应达到一定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合并相同岗位人选,不能合并的,该岗位取消招录。根据笔试成绩,在及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在面试基础上,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二)能力测试

  根据招考单位的相关要求,对专业技术性和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岗位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不达标的,不参加总分排名。

  四、考察

  各招考部门按1∶1比例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办理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各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431-8877615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871369

  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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