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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延边州考录公务员面试通知

2013-07-15 16:41:1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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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


  根据《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吉公局联发〔2012〕4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3年1月13日至17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查看《2012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二、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方式


  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


  四、报到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日早5:30在延边州委党校集合,8:00以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金燕,15804333001;王武良,13704380565。


  五、注意事项


  1.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费用80元。


  2. 参加面试的考生入闱时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然后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和电子设备未上交的,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3. 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


  4. 考生当天面试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不报姓名,也不得报表明身份特征的信息(如毕业院校及专业、籍贯、出生地等),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不允许指明其他考生身份(如姓名等),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


  5. 考生不要在发给的题签上涂写(下一组考生仍用此题签),考场内在考生席已为每名考生准备了笔、纸,考生可以准备发言提纲。


  6. 考生在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吸烟。


  7. 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需去洗手间,必须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


  8. 考生进入主考室参加面试时,随身携带自己的物品,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室候分。成绩公布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再回候考室,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9. 考官对考生评分结束后,交由计分员进行计算,最终分数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核算完毕由监督员进行复核无误后,经主考官签字,由监督员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10. 所有考官已按有关规定实行了回避,考生如有异议可以举报。


  备注:请面试考生接到通知后,于1月10日前与招考部门联系备案。


  附:2012年延边州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附件).xls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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