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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13-07-28 08:01:3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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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充实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事业编制人才队伍知识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龙井市市事业编制人员需求实际,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6名,其中:招聘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包括:市直部门工作人员20名(朝鲜族12名,非朝鲜族8名),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副书记”14名(朝鲜族7名,非朝鲜族7名);定向招聘畜牧系统工作人员8名(包括:局直属站所工作人员4名,乡镇工作人员4名,详见“龙井市牧业管理局网”);招聘教育系统教师27名(详见“龙井教育信息资源网”);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67名(详见“龙井市卫生局网”)。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同时,根据不同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8月1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独立院校(含独立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第三批录取)、网络学院、成教学院、民办学院、专升本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范围;

6、报考“社区专职副书记”岗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二)畜牧系统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报考局直属站所的考生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年龄27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第二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乡镇岗位的应为男性,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应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并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4、参加过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的我市畜牧专业毕业学员,可报名参加乡镇岗位考试;

5、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的考生年龄应为24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应为26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考生须报考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的岗位,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经验;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报考汉族学校语文学科、朝鲜族学校汉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教师岗位以外)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外县(市)教师应聘时,最高学历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达标[应聘朝鲜族学校教师(汉语教师岗位以外)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从事本学科教学三年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州级以上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资质。

(四)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报考临床专业的考生应为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中专以上毕业生;其他专业要求请参考《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报考考生年龄应为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原则上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2、未能取得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的;

3、曾被开除或辞退过公职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8月15日,不含休息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报名处”。

(三)报名材料明细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齐全的方可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在延边州外读书的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代报、邮寄报名),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社区专职副书记”岗位的考生,可同时报考市直部门工作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

2、学历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成绩表、外语过级证、计算机国家考试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材料(或报到证)等;往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本人毕业证书(有在职学习经历的须提交在职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过级证、计算机国家考试证、专业技术证书等材料。

3、入党情况材料(只需正式党员提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入党介绍信;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入党介绍信(要加盖公章)。

4、加分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生、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等须提交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提交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各种资格证书(教育系统应聘人员应递交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外县市应聘人员还应递交相应资质证书)。另外,报名前要在“龙井党建网”(zzb.longjing.gov.cn)下载中心里下载并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两份)一并提交。

另外,延边州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和201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如暂时无法提供报名材料的,可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两份),但须于2011年8月26日之前到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齐报名材料。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或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后果考生自负。

以上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并上交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2张。

(四)其他事宜

1、考生一经报名缴费,不得擅自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材料对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复审。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考生,由资格复审小组通知考生改报符合条件的工作岗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考费130元(参照《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省价收函字[2004]4号文件),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105元(延边州外报名考生,须在8月26日之前补缴报考费)。

6、考生要在8月22日至8月26日期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优惠政策

为了大力吸引高素质、高学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大学毕业生,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实行最终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加分分值,不累计加分。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第二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加10分;

2、龙井籍大学毕业生加2分;

3、服务期满的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生、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2分;

4、报考卫生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证书的加5分。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答题。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27日

2、笔试地点:龙井市(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报考畜牧、教育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考《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考《职业能力测试》、《医疗基础知识测试》和《医疗专业知识测试》)。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申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朝鲜族考生在《申论》考试时,可用朝鲜语答卷,但报名时必须在《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申论答卷语种”栏目中注明“朝文”。报考“社区专职副书记”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社区工作实物》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此成绩只做参考,不列入本次笔试总成绩。报考畜牧系统、教育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卫生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医疗基础知识测试》和《医疗专业知识测试》(注:两项测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值);报考畜牧、教育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加分分值);报考卫生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20%,《医疗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医疗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0%+《医疗基础知识测试》×30%+《医疗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加分分值)。

(二)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第一时间在“龙井党建网”和“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网站适时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特殊岗位除外)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由参加面试人员自行承担。面试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最终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最终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最终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畜牧、教育、卫生系统工作岗位的考生,最终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最终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考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列入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市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市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同时考取州内其他县(市)或州直部门的考生,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自接到考核通知后,未能按时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考生;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考生;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

4、经市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井党建网”公示公开栏和“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财政开资,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不再增补。

1、市直部门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后,按照《龙井市优秀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到基层(农村、社区、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实践锻炼。实践锻炼结束时,经市委组织部对考核合格的考生安排具体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则取消聘用资格。

2、“社区专职副书记”岗位聘用人员,直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享受社区委员补贴。三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调入市直部门或乡镇街道工作,如本人自愿可继续留任社区工作;聘用期间成绩突出的,可列为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3、畜牧、教育和卫生系统被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人事手续,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九、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主办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将通过“龙井党建网”、“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0433-3228108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433-3238513  龙井市畜牧业管理局办公室

0433-3223542  龙井市教育局人事科

0433-3259307  龙井市卫生局人秘科

 

龙井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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