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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长春市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2013-08-01 16:04:56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排名已经在网上公布,现就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确定,行政管理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时间:时间:2011年1月16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3、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市公安局5号楼1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历证明及学生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级别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无误后当场退回)。

二、有关事项

1、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要测量身高。

2、报考综合管理岗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抽签确定面试时间。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交面试费用80元。

4、联系电话:88908129。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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